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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882R/2024-10661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4-10-21 15:03:40

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0-21 15:03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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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筷分餐制”实施的建议(第1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推动使用公筷公勺、分餐进食等文明行为的普及,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开展“公筷公勺”“文明餐桌”宣传行动。要求餐饮店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筷公勺”“拒食野味”等海报标语,将宣传台牌放置在餐桌上,以最直观的形式引导市民践行“文明用餐、公筷公勺”的餐饮理念,营造“舌尖上的文明”。今年以来,我市已张贴“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公筷公勺”等提示牌1000块、桌贴10000余张,共累计发放相关科普知识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海报10000张,张贴“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公筷公勺”等提示牌10000块、桌贴100000余张。提高了消费者安全用餐、节俭用餐、环保用餐的文明用餐意识,助推文明用餐风气的养成。

二是通过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我市从2020 年开始,一直在各类平台中广泛开展促进“公筷公勺”使用的宣传。截止目前,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播出公筷公勺公益广告每天达5次,报纸每月平均刊登公筷公勺公益广告3条次,其他新闻、新媒体平台也均不定期开展相关的宣传引导。在2020年4月创作的《公筷公勺小九妹版》,通过将群众耳熟能详的《梁祝》越剧场景穿越到现代,植入“公筷公勺”的倡导内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越剧场景来诠释“公筷公勺”文明好习惯的目的意义。该公益广告荣获了2020 年度绍兴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奖一等奖,浙江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奖二等奖,也是县级融媒体获得的唯一一个电视公益广告二等奖。通过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践行“文明就餐”礼仪,提高老百姓对分餐制与使用“公筷公勺”的认知率和认同率。

(二)加强教育引导。

一是注重养成下一代的健康饮食习惯。学校已将“公筷公勺”“文明餐桌”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校宣传栏、橱窗、电子屏以及开展“公筷公勺”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宣传公筷公勺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使用方法,倡导广大师生做“公筷公勺”文明餐桌利益的先行者、示范者、践行者、引领者,在学校食堂、外出集体用餐及在家用餐主动使用“公筷公勺”,引导新风尚,行文明餐桌礼。同时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带动影响作用,引导学生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使用公筷公勺,影响更多人形成使用公筷公勺的自觉意识,营造浓厚的文明用餐氛围,做文明用餐的传播者。

二是引导宣贯“公筷公勺”标准。2020年6月3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DB33/T 2266-2020《公筷公勺使用和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此标准规定了公筷公勺使用和管理规范,包括:公筷公勺的基本要求、使用要求、管理要求和宣传引导,该标准适用于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或其他集体用餐场所。通过对标准的宣贯,进一步引导餐饮单位“公筷公勺”推进规范化。

(三)强化评优监督。

一是评优评先立标。目前公筷公勺已被列入了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指数体系当中,各相关部门都在大力推广“公筷公勺”,通过把创建作为倡导使用公勺公筷的抓手,助推文明餐桌行动有效深入推进。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指标,对各餐饮服务单位“文明餐桌”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督促按时整改。市场监管局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公筷公勺与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开展文明餐桌“红黑榜”评定,以示范带动餐饮服务单位打造文明用餐的环境,2023年以来,共发布红黑榜3期。

二是加强监管着力。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服务的提供者,也是提倡使用公勺公筷、杜绝浪费粮食的主力军。市场监管局结合反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通过“随机查餐厅”及日常监管,加大对餐饮单位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公筷公勺”不到位餐饮单位进行批评教育、约谈处理,加强餐饮单位提供公勺公筷的主动性、自觉性,督促餐饮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餐饮服务业整体文明水平。2023年以来,共开展两期以直播形式的“随机查餐厅”行动,观看总人数超6万人次,进一步推动了“公筷公勺”行动的有效开展。

二、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继续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餐桌”相关知识培训,进一步夯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自觉践行“公筷公勺”“文明餐桌”行动,切实提高餐饮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公筷公勺”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通过广播电视、108社区、抖音、快手等平台采用多种方式,依托社区挂宣传横幅、分发宣传手册、办相关活动等多种传播方式,提醒督促餐饮企业自觉参与“文明餐桌”实践活动,号召消费者提高文明用餐意识,引导我市居民健康的饮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厉行节俭和“分餐制”,推广使用“公筷公勺”。

(三)进一步落实行政职责。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与文明办、商务局、文体旅游局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节点的防控能力,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让“公勺、公筷”使用深入人心。同时,对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不配合、餐饮服务过程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企业加大现场检查频次,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联系人:董晓烨          联系电话:0575-8333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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