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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3306830025852763/2024-10719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11-18 09:25:32

新能源电池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8 09:25
信息来源: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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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根据《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嵊市委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现将新能源电池项目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项目

项目单位: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浦南大道368号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规划用地面积1067亩,建筑面积约85.41万㎡,新建年产15GWh锂电池,建设锂电池生产线、锂电池PACK生产线及配套铝壳等。

二、项目投资额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三、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拟建工期为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具体实施计划由企业根据前期工作进度和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征询公众意见范围:以本次新能源电池项目涉及利益的相关群体为主;

2、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是否支持本项目实施;

(2)对本项目实施有何诉求;

(3)本项目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风险措施和建议;

(6)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评估实施单位:浙江立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0575-89308006

电子邮箱:1159767011@qq.com 

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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