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3306830025852763/2024-1071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1-18 09:25:32 |
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根据《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嵊市委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现将新能源电池项目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项目
项目单位: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浦南大道368号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规划用地面积1067亩,建筑面积约85.41万㎡,新建年产15GWh锂电池,建设锂电池生产线、锂电池PACK生产线及配套铝壳等。
二、项目投资额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三、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拟建工期为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具体实施计划由企业根据前期工作进度和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征询公众意见范围:以本次新能源电池项目涉及利益的相关群体为主;
2、征询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是否支持本项目实施;
(2)对本项目实施有何诉求;
(3)本项目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风险措施和建议;
(6)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评估实施单位:浙江立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0575-89308006
电子邮箱:1159767011@qq.com
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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