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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55Q/2024-10685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4-11-05 09:35:11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送达公告(绍劳鉴〔2024〕3306831181号)

发布日期:2024-11-05 09:35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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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于2024年8月20日受理的李增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4年10月18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本委于2024年10月31日邮寄你单位法人代表曹良华(地址:如皋市白蒲镇惠蒲路16号)因拒收退回。因无法向你送达,现特向你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绍劳鉴〔2024〕3306831181号)(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因涉及到个人隐私,不显示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如有疑问,请联系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0575-83184436

附件:绍劳鉴〔2024〕3306831181号.pdf



绍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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