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仙湖区块配套微更新项目 第3号 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城南仙湖区块配套微更新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3306830770000430001), 澄清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中上传的《城南仙湖区块配套微更新项目招标清单.SXZBX》和控制价文件中上传的《城南仙湖区块配套微更新项目控制价.SXKBX》中“城市驿站-园林”的材料暂估价不一致,以招标控制价文件中“材料暂估价:6060元”为准。
2、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1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9 时”变更为“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4、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1)交纳要求(转账):投标人应在2024 年12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变更为“(1)交纳要求(转账):投标人应在2024 年12月 27 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
5、原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2024年 12 月 9 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变更为“提供投标人2024年 12 月 23 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6、原招标文件中“定标时间:2024年 12 月 17 日14时 30分 。”变更为“定标时间:2024年 12 月 31 日14时 30分 。”
7、其他内容不变。
(第3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3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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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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