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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等10类食品1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40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嵊州市鹿野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库尔勒香梨,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嵊州市康先生水果城南店销售的沙糖桔(金秋),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嵊州市珍阁香食品厂生产的如意黄金窝窝头,柠檬黄不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嵊州市海根果业经营部销售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所依法予以查处。三江、鹿山、浦口市场监管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3个月内将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1216
3. 食品抽检合格—20241216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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