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55Q/2024-107568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05 16:45:25 |
根据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嵊州市“增值式”稳岗留工服务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嵊人社[2024]18号)规定:企业在2024年招用首次来嵊职工非嵊州户籍人员,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250元/人标准给予招工奖励。现将招工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3275283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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