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29H/2024-107603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12-06

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2-06 15:41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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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畅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多生三胎政策的建议》(第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认同您的观点,致力于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不断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高生育意愿,破解“不愿生、不想生”难题。

一、开展优生优育宣传

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各媒体通过多途径宣传,弘扬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养育观,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解放妈妈双手

目前我市已建各类托育服务机构50家,包括公办4家、社会办7家、幼儿园39家,建立社区驿站16家,总托位2981个。发改、财政、卫健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嵊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实行分类定价办法,公办托育机构政府定价,民办托育机构市场调节,国有、集体资产举办的分级定价。对经认定符合三级、二级、一级标准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分别按照普惠运行经费生均标准350元、490元、630元按实际入托婴幼儿(不超过机构最高核定托位数)予以补助,有效降低养育照护成本。社会兴办托育机构每名入托婴幼儿原先收费2800元/月,降到2210元/月,最低仅收费1440元/月。实现“有的托、托的起”。完善智慧托育“政府端、机构端、家长端”建设功能,家长通过手机端随时可看到小孩在校状况及老师服务情况,真正实现“安心托”。

三、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不断健全以市妇幼保健院为核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市级医院为支撑的市、街(镇、乡)二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方位满足我市妇幼健康服务需求。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夯实二个系统管理。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每月进行孕情情况摸排,及时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婴幼儿保健册,对居住地孕产妇提供相关免费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早孕建卡率97.4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45%,产后访视率98.52%,住院分娩率100 %,全市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93%以上。

四、落实配套生育支持政策。

根据嵊州实际,出台《嵊州市优化生育政策(试行)》(嵊市委办发〔2023〕73号 )文件,涉及教体、民政、人力社保、住建、卫健、医保、公积金中心部门,在各自领域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如三孩育儿补助不低于5万,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免费享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等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努力解决老百姓后顾之忧,推动释放生育政策潜力,提高出生人口数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们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联系科室:市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科;

联系人:赵可儿;

联系电话:83275276。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