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长【2024】03号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乐自然资源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 张忠红 遗失坐落于 嵊州市长乐镇雅张村607号 的不动产权证证书(证号: 浙(2021)嵊州市不动产权第0027871号 ),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乐自然资源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所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公告单位: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2日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