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00R/2024-10050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04 10:31:21 |
为支持做好灾后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2023-2024 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10 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增发2023 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438 号),2024 年1月,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4〕1 号)预算52400 万元,目前资金已分配给嵊州市水利水电局用于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项目。下达我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增发2023 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建〔2024〕4 号)预算2802 万元,目前资金已分配给嵊州市水利水电局用于嵊州市甘霖镇集镇内涝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增发2023 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国债资金监督管理,切实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督机制,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