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对嵊州市智慧食品加工中心项目设计,项目编号(A3306830770000305)更正公告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项,内容如下
36 | 7.1 |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 | ☑推荐入围定标的中标候选人: 3 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注:原则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最多不超过5个。推荐名单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 |
更正为:
36 | 7.1 |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 | ☑推荐入围定标的中标候选人: 5人。(适用于“评定分离”。注:推荐名单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 |
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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