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黄泽镇黄泽江劳动砩及渔溪江堤坝建设工程
第2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嵊州市黄泽镇黄泽江劳动砩及渔溪江堤坝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A3306830770000336001)(第二号)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 / 时至2024年6 月6日9:00时(北京 时间,下同),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更正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 / 时至2024年6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9:0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分”;
3、“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应在2024年6月6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应在2024年6月12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
4、“提供投标人2024年6月3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更正为“提供投标人2024年6月1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5、工程量清单以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6、其他内容不变。
第2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2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嵊州市黄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 日 2024 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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