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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村(居)委会审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现将2024年度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欢迎广大村(居)民监督。如发现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或资格确认工作操作不规范的,请如实反映。街道举报电话:83116873;市卫生健康局举报电话:83275276。
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改革前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因撤村建居、购房等农转非人员),户籍在本街道;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
(4)在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年满60周岁(1964年及以前出生),但不包含下列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未婚单亲收养,受到刑事处罚,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剡湖街道办事处
二0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公示清单如下:2024奖扶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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