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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512/2024-10438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6-19 11:10:59

关于《嵊州市2024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意见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9 11:10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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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嵊州市2024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进行意见征求,征求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6月27日,联系人:李信;联系方式:18367555982。

嵊州市2024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进一步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农渔发〔202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意义及概况

人工增殖放流是用人工方法直接向海洋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或移入渔业生物的卵子、幼体或成体,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坚持连续多年的增殖放流,配合渔政执法,可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有利于休闲产业发展,促进水环境恢复,为流域内的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可靠保证。

我局已连续六年开展增殖放流工作,所涉水域交通便捷、环境优美,通过鱼苗放流,进一步净化了水域水质,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增加单位水体渔业资源总量,对本区域内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具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放流品种和数量

2024年中央财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补助资金总额15万元,全部用于增殖放流。此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采用“一次招标,分批实施”方式,鱼苗采购通过委托第三方招标方式进行,按年度内所采购的鱼苗实际,分期分批放流,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放流工作。本次放流品种为鲢鱼、鳙鱼和团头鲂(详见下表)。

2024年度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计划表

放流

季节

品种

规格

预计

数量

单价上限

(元/万尾)

采购预算

资金

(万元)

总价

(万元)

夏季

团头鲂夏花

≥3cm

50万

200

1

8.037

鲢鱼夏花

≥3cm

346万

130

4.499

鳙鱼夏花

≥3cm

181万

140

2.538

冬季

鲢鱼冬片

≥10cm(20-24尾/Kg)

7.59万

4000

3.037

6.963

鳙鱼冬片

≥10cm(20-24尾/Kg)

6.54万

6000

3.926

三、实施地点

本年度项目实施地点为剡溪江(曹娥江嵊州段)及支流、五个嵊州市中型以上饮用水库(南山水库、坂头水库、前岩水库、辽湾水库、丰潭水库)等适宜放流水域。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机关纪委、产业发展科、农业综合执法队、畜牧业发展中心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组织实施。

2.规范放流程序。严格按照《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强化增殖放流苗种质量监管,实施放流苗种产地检疫(按照《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暂行办法》开展),规范增殖放流苗种招投标工作,杜绝因招投标中恶性低价竞标带来的苗种质量、数量等种质资源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隐患。

3.加强执法宣传。借助新闻媒体等力量,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放流工作的宣传。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增殖放流、促进渔业资源养护与生态修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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