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512/2024-10438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6-19 11:10:59 |
现对《嵊州市2024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进行意见征求,征求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6月27日,联系人:李信;联系方式:18367555982。
嵊州市2024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进一步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农渔发〔202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意义及概况
人工增殖放流是用人工方法直接向海洋、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或移入渔业生物的卵子、幼体或成体,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坚持连续多年的增殖放流,配合渔政执法,可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有利于休闲产业发展,促进水环境恢复,为流域内的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可靠保证。
我局已连续六年开展增殖放流工作,所涉水域交通便捷、环境优美,通过鱼苗放流,进一步净化了水域水质,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增加单位水体渔业资源总量,对本区域内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具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放流品种和数量
2024年中央财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补助资金总额15万元,全部用于增殖放流。此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采用“一次招标,分批实施”方式,鱼苗采购通过委托第三方招标方式进行,按年度内所采购的鱼苗实际,分期分批放流,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放流工作。本次放流品种为鲢鱼、鳙鱼和团头鲂(详见下表)。
2024年度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计划表
放流 季节 | 品种 | 规格 | 预计 数量 | 单价上限 (元/万尾) | 采购预算 资金 (万元) | 总价 (万元) |
夏季 | 团头鲂夏花 | ≥3cm | 50万 | 200 | 1 | 8.037 |
鲢鱼夏花 | ≥3cm | 346万 | 130 | 4.499 | ||
鳙鱼夏花 | ≥3cm | 181万 | 140 | 2.538 | ||
冬季 | 鲢鱼冬片 | ≥10cm(20-24尾/Kg) | 7.59万 | 4000 | 3.037 | 6.963 |
鳙鱼冬片 | ≥10cm(20-24尾/Kg) | 6.54万 | 6000 | 3.926 |
三、实施地点
本年度项目实施地点为剡溪江(曹娥江嵊州段)及支流、五个嵊州市中型以上饮用水库(南山水库、坂头水库、前岩水库、辽湾水库、丰潭水库)等适宜放流水域。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机关纪委、产业发展科、农业综合执法队、畜牧业发展中心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组织实施。
2.规范放流程序。严格按照《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强化增殖放流苗种质量监管,实施放流苗种产地检疫(按照《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暂行办法》开展),规范增殖放流苗种招投标工作,杜绝因招投标中恶性低价竞标带来的苗种质量、数量等种质资源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隐患。
3.加强执法宣传。借助新闻媒体等力量,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放流工作的宣传。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增殖放流、促进渔业资源养护与生态修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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