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崇仁镇中心幼儿园异地新建工程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6-
24
16:
41
信息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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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浙江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浙财债[2022 ]2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债[2024 ]5号)文件要求,对嵊州市崇仁镇中心幼儿园异地新建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公示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