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04号)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2〕27号)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我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商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决定成立嵊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制工作组。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3日发布的通知:《关于成立嵊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嵊水电〔2023〕31 号)。
三、公开招标选择编制单位
根据文件要求,嵊州市需编制县级的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水利局向市政府追加60万元的预算资金。
2023年3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3月30日,开标,中标单位:绍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价:52.8万元。
四、编制过程
2023年2月底,市水利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收集整理全市农田灌溉发展有关资料和成果,形成基础数据台账,并报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
4月初,《嵊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技术支撑单位:绍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院)中标后来嵊州首次对接《规划》编制事项。
4月27日,绍兴院再次来嵊州对接《规划》-中型灌区部分,并与中型水库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5月19日开始,绍兴院组织现场调研,深入乡镇对接19个重点小型灌区(2000-10000亩),了解灌区的水源、灌区的范围、干渠的基本情况和乡镇的建设需求,同步开展灌溉面积一张图及规划相关附表的编制工作。
5月22日,为加快推动绍兴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勇带队赴嵊州市开展规划专项调研,水利局相关负责人陪同参加,并对规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5月25日,绍兴院完成全市灌溉面积一张图及规划相关附表的初稿,上报绍兴市市级规划的技术支撑单位。
6月9日,绍兴院来嵊州重点商讨:南山水库、坂头水库和三溪水库(计划建设)等3个水库能辐射到灌区范围的调整方案,研究坂头水库灌区与南山水库灌区调整合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6月15日,《规划》初稿发给绍兴市市级规划的技术支撑单位,同时市水利局对其进行内部审查,绍兴院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成了《规划》送审稿的编制。
7月20日,根据水利部最新要求,补充三溪水库新建、中型灌区改造、全市水资源平衡分析等附表内容上报绍兴市市级规划的技术支撑单位。
8月9日,《嵊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评审会,会后绍兴院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报告修改完善。
8月14日,绍兴市水利局组织召开《绍兴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对接会。
9月22日,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集中对接会,根据省级要求,按照21年国土三调最新变更调查数据要求进行灌溉面积附表及一张图的调整,绍兴院按照要求于9月底完成规划附表的合理性调整并上报至省厅。
10月,完成嵊州市农田灌溉面积一张图件及数据的资料整编、系统报送完成,并按照最新数据完成《规划》的修改,并进行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
五、《规划》
本次规划在充分调查嵊州市农田灌溉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国土空间发展总体规划、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水网建设规划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按照稳定和发展大中型灌区灌溉面积、兼顾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主线,构建适应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农田灌排体系,全面夯实粮食安全和农业现代化的水利基础。
规划的基准年是2021年,到2035年,基本构建“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用水高效、生态良好、保障有力、富民惠民”的现代化灌溉体系,灌溉面积达到58.47万亩,其中新增耕地灌溉面积3.9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