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815U/2024-10463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2 16:03:2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 |
文件统一编号: | -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嵊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嵊政办〔2020〕10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党组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