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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包括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调味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方便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蜂产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7类食品2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02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嵊州市富竹蔬果行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二)嵊州市城东南农贸市场俞介高销售的辣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三)嵊州市富竹蔬果行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四)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嵊州长乐分公司销售的泥鳅(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嵊州市朝毛副食店黄荣江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嵊州市力宇果业经营部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嵊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嵊州市力宇果业经营部销售的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嵊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嵊州大茂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嵊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嵊州市周霞食品店销售的山奈,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嵊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嵊州市吃户联萌水果吾悦店销售的小东魁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所依法予以查处。三江、长乐、黄泽、浦口等市场监管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3个月内将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723
3. 食品抽检合格—20240723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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