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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591N/2024-1046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7-03 15:59:18

关于三孩政策的热点回应

发布日期:2024-07-03 15:59
信息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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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嵊州市优化生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推出10项优化政策措施,包含养育、教育、住房等方面,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据悉,政策中关于养育方面,发放婚检优生奖励、三孩产妇育儿津贴、育儿补助和三孩入托补贴。其中,对三孩产妇一次性给予2万元育儿津贴。若子女在3周岁以内,则每年向三孩家庭发放1万元育儿补助,直至孩子3周岁止。对在市内备案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育部)入托的 0-3 周岁的三孩婴幼儿家庭发放入托补贴。针对教育,除了加大三孩学前教育阶段费用减免力度,符合条件的三孩还能申请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

在住房保障支持上,加大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力度,对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补贴金额按低保家庭标准发放。在户型选择、房源面积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配租。同时,支持三孩家庭优先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出租,按不高于同类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80%确定租金。另外,还对三孩家庭实施相应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如提升可贷额度、优先发放贷款等。

此外,三孩产妇在产假期间可享6个月社保补贴。其中,对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三孩产妇,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缴费部分的100%给予所属企业社保补贴。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三孩产妇,则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统筹部分的100%给予产妇本人社保补贴。

政策享受对象主要为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三孩以及生育三孩的产妇、家庭等,夫妻双方或单方为嵊州市户籍人口,且子女户籍均在我市落户。其中的“三孩”均指20215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表及相应材料,经初审、审核、公示后,按流程发放相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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