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512/2024-10552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8-26 11:06:14 |
嵊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成员,对申请的10家农业生产主体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并按照<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评分细则>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定,具体结果如下:
1.嵊州市老潘家庭农场:
综合评价得分60分、评价等级为C
2.嵊州市仁山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专业合作社
综合评价得分61分、评价等级为C
3.嵊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综合评价得分70分、评价等级为C
4.嵊州市飞娥顶家庭农场
综合评价得分60分、评价等级为C
5.嵊州市鹿山街道江夏茭白产销专业合作社
综合评价得分73分、评价等级为C
6.嵊州市甘霖镇和丽硕山家庭农场
综合评价得分61分、评价等级为C
7.嵊州市幸福茶厂
综合评价得分62分、评价等级为C
8.嵊州市眠牛休闲农庄
综合评价得分61分、评价等级为C
9.嵊州市仙岩舜禹名茶专业合作社
综合评价得分60分、评价等级为C
10.嵊州市一杯香茶业专业合作社
综合评价得分64分、评价等级为C
本次公示时间为5天,即2024年8月26日-2022年8月30日。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8月30号前向嵊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徐伟荣;联系电话:0575-83187116;地址:嵊州市剡湖街道越秀北路47号;邮编:3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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