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MB1510061U/2024-105188 | 主题分类: | 医保-/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8-05 09:50:49 |
7月25日起,绍兴市全新推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实现了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让新生儿即时享受医保待遇,同时还增加了参保信息变更、医保码激活、亲情账户绑定、短信通知等功能。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可办事项 1、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2、国内出生户口登记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4、新生儿医保码激活和亲情账户绑定 5、新生儿参保信息变更 6、社会保障卡个人零星申领 第一步 从“浙里办”APP搜索“出生一件事”,进入联办事项。 第二步 申请人认真阅读“用户须知”并勾选同意后,经扫脸实名认证通过后进入办事环节,选择需要联办的事项。其中,“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和“国内出生户口登记”为必选事项(默认必须),可叠加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默认含新生儿医保码授权激活和亲情账户绑定)、“社会保障卡个人零星申领”“生育津贴支付(待上线)”等多个事项联办。 第三步 系统根据用户选择联办的事项,自动生成需要填报的字段及材料。新生儿父母亲如为省内户籍的,扫脸认证后户籍信息字段、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电子材料可自动共享。在“父亲信息”栏,需点击“父亲人脸识别”,可通过面对面扫脸或远程扫脸两种方式,完成父亲身份信息确认。因社保卡制卡需要,仍需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新生儿母亲已上传过生育登记材料的,可自动共享获取。 第四步 申请人对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实及承诺,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名并提交。 办理条件 在省内助产机构出生(或家中、途中分娩后即送助产机构处理)的活产新生儿,父母至少一方为浙江省内户籍,且随父(母)在省内申报家庭户内出生登记,并选择参加户籍地基本医疗保险。 注意事项 1.成功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后,父母需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浙江税务社保缴纳”,点击“其他证件缴费”,选择证件类型为“医学出生证明”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2.如果参保缴费选择了次年(每年底集中参保期可缴纳次年费用),但新生儿因需使用参保报销时,可同时缴纳当年度费用(需出生90天内); 3.新生儿母亲请提前在“浙里办”APP激活自己的医保码,防止首次亲情账户绑定失败; 4.分娩医院所在地市如与落户方户籍地不同,申报将涉及跨市办理,请慎重确认信息维护情况,跟进业务办理消息,确保反馈消息及时查看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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