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4-10618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9-20 21:07:28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嵊政办〔2024〕54号 |
文件统一编号: | DSZD01-2024-0017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嵊州市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嵊州市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 实施方案
为推进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分级诊疗和健康浙江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不断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 以基 层为重点”党的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深化“ 三医联动”“六医 统筹”,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在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样板。
到 2025 年,60%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100%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社区医院建设;50%以上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甘霖镇中心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完成黄泽镇中心卫生院、金庭镇卫生院迁建项目;80%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建立“两慢病”一体化门诊;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 4.6 个;2 万以上常住人口的乡镇(街道)“ 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托育机构覆盖率100% ;5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到 5.5 张;建成 1 个安宁疗护病区。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1.深入推进城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引导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向基层医疗机构下沉,牵头医院要将一定数量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推动形成医共体“服务管理提升、运行成本下降、治理效益提升、看病药费下降”的“双提升双下降”健康发展格局。优化医共体和全专联合门诊建设机制,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重点发展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建立普通门诊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移机制。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建设,科学规划布局,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提档升级,完成黄泽镇中心卫生院、金庭镇卫生院迁建项目。优化村级医疗机构网底建设,实现“ 15 分钟医疗服务圈”全覆盖,加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备配置,推动村级医疗机构医疗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深化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村级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率达 90%以上,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均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并实现实时结算。推进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到 2025 年实现三星级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5 家以上。逐步提升基层床位供给和磁共振、CT 、 内镜等大型设备配备率。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提升家庭病床服务。到 2025 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达 75%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建局、 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落实数字化赋能基层卫生机制。迭代升级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深入构建“健康大脑+”体系,进一步贯通省、市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对接跨部门数据资源,强化数据质控,持续推进数据规范共享应用。集成各类“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应用,深化“数字家医”医生、居民、管理三端协同,形成数据互通、医患互动、流程优化、医防融合、业务协同的全民健康数字化服务、管理新模式。拓展健康体检检后全周期服务管理、5G+巡回医疗、远程会诊、刷脸就诊、无感支付等数字化应用,普及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应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群众医疗健康服务体验。加大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力度,提高档案实用性,促进居民参与自我健康管理。以基层补偿机制改革为基础,以绩效考核系统为重点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数字化考核评价,有效提升基层整体智治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大数据中心
(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4.持续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机构布局,着重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服务能力。到 2025 年,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单位的达标率分别达到 100%和 60% ;社区医院建成率达 100%;
村卫生室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达到 50%以上;甘霖镇中心卫生院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院一品”建 设,加强基层急救、全科、儿科、康复、中医药等服务能力建设;深化基层名医工作室和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培育基层特色专科10 个以上,市级及以上基层名医10 名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5.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抓好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星级化建设,逐步形成以嵊州市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为骨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社会办中医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连续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加大对基层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优化中医服务网络体系,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中医馆”及村级医疗机构“ 中医阁”建设,积极推广“智慧中药房”,打造一批基层中医特色专科品牌。到 2025 年,力争中医类别医师占基层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中医诊疗人次数占基层总诊疗人次数的比例不低于 30%。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6.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依托数字化手段,逐步优化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工作新模式,探索建立医防融合新机制。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的精细化管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由服务提供者转变成为群众的健康管理者,推进基层医养融合和医育融合。结合“全人全程健康管理”和“数字家医”,及时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推广使用物联网设备,实现慢性病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基层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结合“体重管理年”,优化慢病管理,发挥非药物疗法早期干预作用,将肥胖症、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 4 种疾病的膳食、运动指导要点嵌入医务人员诊疗信息系统,在接诊和随访时同步使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
(三)创新基层卫生服务模式
7.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拓展”,深入实施功能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等功能社区人员提供医防协同、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在“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基础上,稳步扩大签约覆盖,持续提升服务内涵,不断夯实配套保障机制,推进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家庭版”签约服务包,探索开展点单式个性化服务,以重点人群签约为主,切实履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职责。推进数字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整合医生端、居民端和治理端应用功能,打造数字化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织密上下联动服务网,提升签约团队医防融合服务能力。到 2025 年,重点人群签约率稳定保持在 90%以上,续约率保持在 75%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 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教体局
8.构建两慢病全周期健康管理模式。科学定位医共体牵头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慢病”功能职责、服务内容,建立完善医共体内“两慢病”分级诊疗模式,支持医共体牵头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慢性病联合病房,提高基层慢性病患者住院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床位使用率。到 2025 年,80%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两慢病”一体化门诊,鼓励规模较大的村级医疗机构建立“两慢病”一体化门诊,医共体牵头医院专家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慢病”一体化门诊为“两慢病”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拓展服务功能。巩固完善慢性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对两慢病患者落实医保报销倾斜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9.推进“一老一小”健康守护工程。加快发展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建立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覆盖 城乡、规范有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依托社区、幼儿园等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城乡全覆盖。到 2025 年,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 数达 4.6 个,2 万以上常住人口的乡镇(街道)“ 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托育机构覆盖率 100% 。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老年人疾病预防、筛查、干预, 持续开展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和 50-74 岁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工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到 2025 年,5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到 5.5 张,建成 1 个安宁疗护病区。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四)加快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10.优化基层卫生人员管理。按照中央、省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配置标准就高执行,根据服务人口数及设置床位数的变化,可动态调整、统筹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对面向中高级、条件艰苦的偏远山区或急需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通过笔试、面试、直接考核等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可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对引进的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二级以上医院副高以上医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考医共体牵头医院或县级医院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实行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基层全科医生平均收入水平与医共体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平均收入水平相衔接,引导全科医生长期扎根基层。全科医生调离基层全科医生岗位后从调离次月起不再享受全科医生岗位考核奖。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
11.深化岗位管理和职称晋升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0 年的,可经基层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副高级职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工作 25 年以上且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在岗执业医师,可以直接申报基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上述职称晋升政策均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实施(医共体成员单位 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按不低于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核定)。单独设立基层职称评审组,对基层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限定在基层有效。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满30 年的在编在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退休时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参照工作满 30 年护士、儿科医生的办法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山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石璜镇卫生院、谷来镇卫生院、仙岩镇卫生院、金庭镇卫生院、下王镇卫生院、贵门乡卫生院)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其余单位所需经费由本单位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
12.加大基层人才招引力度。优化人才在基层安心工作的政策倾斜、激励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不断健全高含金量的人才政策,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等多渠道多形式提升引进招聘基层卫生专技人员数量和质量,发挥人才政策引领和激励作用。加大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力度,加快推进年老乡村医生退出,实现家庭医生的新老交替,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注入活力。到 2025 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医学类毕业生30 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 康局
(五)强化机构运行保障机制
13.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在明确标准当量单价固定的前提下,除卫健、财政确定在重大项目或价格调整情况下对标准当量单价进行调整外,一般在财政补偿可持续的前提下维持不变。符合《浙 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基本公共卫生当量予以足额购买。适当提高慢病长处方、延时服务等基层医疗服务当量值。对政府下达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疫情防控和对口支援任务等指令性工作,政府按定项定额购买的办法给与补偿。对因客观因素造成收入不足以保障正常运行的机构,经年终考核达到良好后其在编人员的平均收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相衔接。农村巡回医疗车日常运行经费由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14.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加大医保基金对基层支付倾斜力度。落实住院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同病同价支付,深化门诊按人头支付与签约服务相结合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报销比例较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提高 5-10 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报销比例较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提高 10-35 个百分点。已备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净报销限额为 1200 元。实现全省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促进县域医共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的用药衔接,提升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临床需求,优先采购和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15.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以工作当量和绩效考核为主要依据的内部分配制度,突出价值导向、业绩导向,多劳多得、同工同酬,进一步优化内部分配机制,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绩效总额不低于 60%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设立全科医生岗位考核奖,用于专职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考核奖励,每月按不低于基层全科医生所聘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的 20%核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公共卫生医生卫生防疫津贴和基层全科医生岗位考核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基层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在绩效工资基准线基础上,根据考核结果(按市卫生健康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确定)分类确定上浮上限,考核结果不合格为基准线的 80%,考核结果合格、良好、优秀的分别上浮 20% 、30% 、45% 。实际上浮比例应在上限额度内,根据收支结余情况予以确定。在考核年度有收支结余情况下,对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单位发放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奖。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所需经费的 50%由市财政保障。在发放绩效工资(包括上浮部分)、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奖和年休假补贴等后仍有收支结余的,50%转入累计盈余,用于单位事业发展;其余部分转入奖励基金,用于对职 工的奖励,并不得超过当年基层医疗机构市基准线的 20%。积极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先争优,当年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等级为A+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其当年度绩效工资在市定基准线的基础上可再上浮 5% 。探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年薪制,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院长(主任)年薪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核定。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三、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4 年 5 月-2024 年 8 月)。按照省基层卫生健康试验区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调研,制定我市基层卫生健康试验区建设方案,召开基层卫生健康试验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24 年 9 月-2025 年10 月)。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动落实,加强监测,分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各类总结。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5 年 11 月-2025 年 12 月)。对基 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开展评估与总结,并接受省级综合监测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健康嵊州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切实抓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研究解决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监测评价体系,落实责任分工和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加强与综合改革的衔接协调。发挥政府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公共财政对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所需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提升财政投入绩效。市财政、人力社保、卫健等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出台相关细则,确保政策落地,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各类资源要素保障。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建设方案的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将实施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年度考核清单。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创新督查方式,完善问题反馈整改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及时发现和总结各项工作成效,打造更多经典案例。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及时回应民众关切,推动社会大众和多元主体参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凝聚社会共识,强化公众监督,提高全社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度、重视度和支持度,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共建共治共享,努力营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施行。
附件:嵊州市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重点指标
附件
嵊州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重点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 标 | 2025 年 | 指标属性 |
发展 指标 | 1 | 常住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90 | 评价指标 |
2 | 孕产妇死亡率(/10 万) | ≤0 | 评价指标 | |
3 | 常住人 口 0-6 岁儿童系统管理率(%) | > 90 | 评价指标 | |
4 | 65 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 80 | 评价指标 | |
5 | 0-3 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 80 | 评价指标 | |
6 | 千人床位数(张) | 6.66 | 评价指标 | |
7 | 万人全科医师数(人) | 5.7 | 评价指标 | |
8 | 每千农村人 口乡村两级医务人员数 | ≥4 | 评价指标 | |
9 | 千名老年人康复护理床位数(张) | 5.5 | 评价指标 | |
10 | 每千人精神床位数(张) | 0.3 | 评价指标 | |
11 | 千人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6 | 评价指标 | |
12 | 县域就诊率(%) | 90 | 评价指标 | |
13 | 基层就诊率(%) | 稳步提升 | 评价指标 | |
14 | 中医药发展指数 | 稳步提升 | 观察指标 | |
共享 指标 | 15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40 | 观察指标 |
16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元) | 稳步提升 | 观察指标 | |
17 | 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 | > 55 | 评价指标 | |
18 | 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 | > 95 | 评价指标 | |
19 | 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 | > 95 | 评价指标 | |
可持续 指标 |
20 | 基层财政补助占政府卫生支出比例(%) | 稳步提升 | 观察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