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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78R/2024-10618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4-09-20 10:27:16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9-20 10:2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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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华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北漳村江滨路南侧宅基地项目申请的意见建议》(第1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嵊州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8-2035)》,北漳村功能分区位于嵊北现代农业示范区,乡村体系属于城郊融合类(城镇社区),发展引导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未来纳入城镇建设区范围内的可能性较大。通过居民点集聚和改造,逐步形成城镇型社区。

金庭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委托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嵊州分院编制了《嵊州市金庭镇北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并于2022年11月9日批准实施。北漳村村庄规划定位为:打造一个集“观光旅游、休闲采摘”为一体的新型村庄,成为金庭镇乡村建设的特色村。该村庄规划提出:在北漳村主村居民点东侧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新建4个宅基地,在西南侧新增建设用地新建11个宅基地。北漳村现状复垦用地分布范围较多,村庄内部拆除用地基本用来复垦,村庄规划建设时,应该严格管控,禁止利用复垦用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建设。

5月27日,我局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科和金庭所工作人员至北漳村进行了现场走访,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代表建议的新增宅基地范围现状为果园,用地面积约7437平方米。目前金庭镇人民政府及村委正在对该地块开展前期政策处理、村庄规划调整等相关工作。

考虑到本次村庄规划调整幅度较大,我局建议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村里应做好建房需求户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2.金庭镇人民政府及村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编制村庄规划调整方案;3.村庄规划调整方案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村务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我局规划会审,审查通过并完成批复后可正式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人:详细规划科  蒋叶青  0575-83118301)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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