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591N/2024-1063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9-29 16:48:07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省市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嵊州市金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
地点:金庭镇纪委会议室
二、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6-8人。在嵊州市金庭镇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心我镇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下午5:00。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邮递或电子邮件报名。书面纸质材料请邮递至金庭镇人民政府,信封请注明“听证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156969590@qq.com,邮件标题请写明“听证报名”。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镇将于10月19日前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听证代表本人。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一旦被确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5-83794790。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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