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55Q/2025-6530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15 08:47:44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社就发〔202〕24号)文件精神,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现对拟享受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3278083、83275285
附件:嵊州市拟享受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二批)名单.xlsx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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