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073E/2025-6542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1-20 15:56:39 |
一是摸清需求底数。联合组织发改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走访调研现有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需求,广泛听取各类主体的意见诉求,结合市场租赁住房供求现状,按照“供需匹配”的原则,明确保障型住房受众群体、住房类型、面积设置及租金阈值。目前已筹集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1800套,二期317套;嵊州市楼盘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25套,艇湖公寓(人才公寓)160套。二是出台政策保障。由嵊州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出台《嵊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细化目标任务,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落实“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提供税收优惠,金融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及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用地建设单位租赁房、人才公寓等,打造多渠道的保障房源供应体系。三是落实住房保障。为切实保障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群体的住房保障需求。为解决公租房数量与保障对象数量不相配的情况,我市对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与货币相结合的方式,以货币的形式灵活的保障公租房申请人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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