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设计
(第一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3306830770000377)(第一号)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P41: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设 计 方 案 24分 | 总平面布局 | 平面布置方案经济合理,并结合现状做出合理的分析,方便施工,降低施工难度,同时对项目消防安全等重要内容进行分析,根据提出的针对性方案由评委横向比较打分。 (优3.6-4分,良2.4-3.6分,一般1.6-2.4分,不提供0分) | 2 |
更改为: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设 计 方 案 22分 | 总平面布局 | 平面布置方案经济合理,并结合现状做出合理的分析,方便施工,降低施工难度,同时对项目消防安全等重要内容进行分析,根据提出的针对性方案由评委横向比较打分。 (优1.8-2分,良1.2-1.8分,一般0.8-1.2分,不提供0分) | 2 |
2、其他内容不变。
(第一号)澄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一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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