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730919932L/2025-65823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2-12 15:09:31 |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执政,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精神,统筹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压实责任,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精神,紧密结合民政职责,不断强化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通过专题学习会方式,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明纪法、强意识、守纪律、铸忠诚。通过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全局法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对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民政管理职责,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党组会议、每周一夜学等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精神,全面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精神,统筹研究、部署、推进民政法治工作,将学法用法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与民政领域政策法规、新法新规学习培训,明确工作规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全面参与行政执法证考试
坚决支持全市法治工作开展,积极响应司法部门组织开展的《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要求我局符合报考条件的11名干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利用线上线下学习资源提升自身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与运用能力;参考干部在《浙江省法律知识网上学习培训系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课程,完成30个课时学分,并通过2次模拟考试,于10月26日参加《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5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
(四)争创浙江省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
成功创建浙江省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并参加2024年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交流座谈会,吸取嘉兴市民政局、桐乡市民政局成为国家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以来的建设经验,取长补短建设嵊州市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印发《嵊州市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建设实施方案》。发挥省级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作用,局办公室兼任政策法制科,履行法治机构职责,通过调整人员岗位,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法治工作。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全域强化慈善救助
推动低收入人口一站式、定制化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试点,29项本地政策已全部上线。《拓展企业参与社会救助新路径,构建“嵊企剡助”新局面》改革项目列入省民政厅民政领域改革试点“一本账”试点项目。“弱有众扶”累计服务困难群众覆盖率达到94.9%、项目执行率达91.47%、服务项目资金投入228.76万元;每季度困难群众探访关爱覆盖率100%,“善居工程”改造35户,“绍兴有爱”消费券消费率99.76%,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1.17亿。累计设立“村社互助共富基金”镇级7个,村级146个。争取“福彩暖万家·情暖重阳”专项资助资金16万元公益金,公益金投入项目阳光山庄入选省级经典项目。组织实施2024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27个项目60.8万元。摸排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32家,嵊州市兰花协会和嵊州市电机行业协会被列入省第一批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百家范例。
(二)全面优化养老服务
启动“富乐嵊州·乐龄大巴”项目,全年累计出车132次、公里数5812公里,服务覆盖124个自然村。组织“富乐嵊州·村村有棋”乐龄项目、送棋下乡公益创投项目。全面完成2024年度“老有康养”指标考核任务,稳步推进养老服务“爱心卡”;全年助餐配送餐服务人次74.72万;新增高级证书66人,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护理员任务考核指标为24.55人;新增26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完成康养联合体13家,覆盖11个镇街,覆盖率为73.3%。新增“爱心食堂”22家,三界镇、鹿山街道、长乐镇、贵门乡等4个“乐龄中心”,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改造160张。关停未备案养老机构3家。
(三)全力深化移风易俗
举办首届嵊新协同“缘起天姥·情定剡水”集体婚礼,完成6个婚俗改革示范点、6个基层婚姻家庭辅导站、1个村镇婚俗改革喜宴中心、2个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基地。被浙江省民政厅通报嵊州市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成效显著。出台《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嵊州市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编制《嵊州市殡葬设施布点规划》。拆除违建坟墓68座136穴、建设公墓4座,销毁治理迷信用品(棺材)3具。下发《嵊州市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查处违规违纪人员1人,党纪处分2人,问责1人。崇仁镇和金庭镇华堂村认定《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华堂村、灵鹅村、玠溪村、尹家村认定“绍兴市第五批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编纂《浙江省标准地名录·第三卷》。2024年度发放移民直补资金586.89万元。
(四)强化化解,推进行政复议、许可和应诉工作
为持续做好行政复议、许可和应诉工作,不断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许可和应诉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许可和应诉办理程序,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许可和应诉水平。加强对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典型行政案例的学习。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及时对案件进行专题总结,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以及研究改进措施,有针对性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写作水平,增强答辩文书的说理性,使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检验。在应诉中,注重诉争焦点,通过耐心解释,切实做到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存在问题
1.法治意识有待提升。民政工作涉及社会兜底,对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尤其重要,在保障工作开展过程中,党员干部基本都能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做好相关工作,但遇到一些“疑难杂症”,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有时跟不上实际,遇到难题,无法完善地做好相关工作,导致政策落实不彻底。
2.文件制定较慢。文件制定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比较复杂,需要的材料较多,有时候文件需要加快出台,但被告知流程程序需要完整,导致文件延迟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于今年8月1日实施后,在合法性审查前须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时间。
3.行政执法较弱。“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民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撤销,部分执法事项赋权给乡镇人民政府,导致涉及民政领域执法相对“断层”,综合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承担的职责很有限。
四、2025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是发挥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作用。建立法治工作联系点工作制度,制定联系点工作方案,增加法治宣传手段,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下基层,走访群众,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对政策实施的真实想法,收集群众意见的职责,并将政策施行过程中遇到的“好差评”及时汇总上报,为上级制定修改政策提供群众意见。收集并汇总上报落实上级政策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切实为基层减负,减少基层工作者在落实政策时做的无意义工作,确保政策更加适合基层实践。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把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关,未经规定程序和法制机构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公布。三是进一步优化法治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执法业务的培训,加大年轻干部学习力度,继续参加《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提高全局持证率。加强执法部门间沟通协调以及重大执法事项的协助支持,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扎实打造法治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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