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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658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2-12 15:53:58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2 15:53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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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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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

嵊州市鹿山街道雅致村外半塘400号

嵊州市天伦园开发有限公司

拟投资17892.3万元,对现有殡仪馆场地进行改扩建升级,拆除原有全部建筑约5000平方米,新建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等配套建筑,重新购置火化炉等设备,进行遗体火化工作,规模为年火化8800具遗体。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遗体处理污水经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其余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粪池。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委托环卫所清运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火化炉废气收集后采用“急冷降温(风冷+水冷)+火星拦截+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遗物祭品、废花圈花篮、炉膛灰渣和遗体处理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飞灰、废布袋、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物、废油和喷淋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107961、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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