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
一、抽样编号为SBJ24440000596296933的脏脏年糕片(红糖味)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门市惠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嵊州市米果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脏脏年糕片(红糖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11日向嵊州市米果子食品有限公司生送达了编号:24J1233661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通过与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协查发现,造成被抽样批次脏脏年糕片(红糖味)(生产日期:2024-09-0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的原因是经销商佛山市启德贸易有限公司在储存涉案产品过程中储存不当造成的。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对当事人终止调查结案处理。
二、抽样编号为SBJ24330600300539619的牛筋丸(速冻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沈记食品小作坊生产的牛筋丸(速冻食品),铬(以Cr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20日向嵊州市沈记食品小作坊送达了编号:SPAS20240055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 二十七条及 《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决定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 272 元;罚款 3000。
三、抽样编号为SBJ24330000300539759的荷兰豆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安浙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吡唑醚菌酯、烯酰吗啉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27日向嵊州市安浙蔬菜经营部送达了编号:241097204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11公斤,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将案件线索抄告到货源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