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196F/2025-6611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7 17:21:1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嵊州市双亿电机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电机建设项目 | 嵊州市长乐镇中心东路46号 | 嵊州市双亿电机有限公司 | 拟投资750万元,对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新增熔化压铸工序,现有项目产能保持不变。在此工艺基础上,新增年产4万台电机的产能。项目实施后,全厂产能为年产 7万台电机。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长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熔化及压铸废气、脱模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布袋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浸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换热冷却+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熔化边角料返回熔化炉;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炉渣、集尘灰、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布袋、漆渣、含切削液边角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水性漆废包装桶、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水性漆漆渣及水性漆废包装桶经专业机构鉴定,确定为非危险废物之后,可作为一般固废进行处理。在此之前,应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107961、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