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崇仁镇安江村场地出租项目竞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7 14:48
信息来源: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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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租项目嵊州市崇仁镇安江村场地出租项目已由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崇仁镇安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嵊州市崇仁镇安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5年370930嵊州市崇仁镇老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安江村场地出租项目面积2亩(位于红领巾水库边,东至嵊富线、南至国荣厂房、西至绍甘线、北至加油站),竞租年限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20000元/首年,步幅以“100元”为竞价单位。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产权属于嵊州市崇仁镇安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场地用途为堆放场地,禁止堆放污染、易燃、易爆的产品。不得违规售卖砂石资源。承租期内,水电、租赁税及相关税费、修理费由租受人承担。未经甲方同意,租受人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标的物,不得私自搭建构筑物、建筑物,不得改变房屋现状(除合理维修之外),如违章搭建任何构筑物、建筑物的,在承包期结束后无偿归村集体所有,不做任何补偿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或不以100元”为竞价单位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一年一付,每年以3%增长。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内付至嵊州市崇仁镇安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租金一年为一期,期在前一期的基础上上涨3%,以此计算),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崇仁镇安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以后租金每一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4)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7日内付清首期租金(成交款)、签订合同

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首期租金或缴纳首期租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竞租人请于2025年36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嵊州市崇仁镇老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5年370930

开标地点:嵊州市崇仁镇老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2. 报名资料费为100,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现金封包,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承包期满后7天内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若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成交租金等费用或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出租方重新组织招投标。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  人:金书记      联系电话:15067550888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13989538738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9、若本发包公告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具体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内容为准。

                          方: 嵊州市崇仁镇安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温州市金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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