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了《2025年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科室(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单位)应报局务会议同意后调整。
附件: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3月17日
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决策主体 | 法律政策依据 |
1 | 《关于进一步支持越剧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 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2025年 1月——4月 | 1月开展座谈、调研; 2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2月底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提交合法性审查; 3月形成文件审议稿并提交集体决策; 4月底前正式公布。 | 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旅厅〈加快推进越剧繁荣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的通知》(浙文旅艺〔2023〕9号)、《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嵊市委办发〔202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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