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3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产证、土地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嵊房他证嵊字第20138692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他项权证
330683002008GB00308F00310025
330683002008GB00308W00000000
嵊州市官河南路69号卧龙山水绿都兰香苑8幢二单元402室
遗失
登记机构: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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