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35C/2025-66147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5-03-03 09:34:34 |
去年以来,嵊州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中心在两次“四类案卷”质量检查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从源头保障程序公正。
一是完善审查材料。制作并发放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注意事项和合法性审核提交材料清单,缺少材料或者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均要求起草单位按照清单要求补充完整。自收齐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合法性审查期限,规避审查程序倒置问题。
二是规范流程时间。严格审查各环节流程时间,在合法性审查开始前要求起草单位予以整改。罗列普遍时间问题清单,对发文立项表、门户网站公众征求意见期间长度、起草单位集体审议时间、文件公开发布、备案时间节点等予以标注并逐案提醒起草单位。
三是保障公众参与。保障公众征集意见必经程序,鼓励门户网站、村镇社区实地张贴等多种意见征集方式。严格规范门户网站征集意见刊登栏目位置、征求意见时间长度、征求意见需刊登材料、征求意见结果反馈说明,督促起草单位整改,提升程序正当意识和流程时间意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和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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