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37号)要求,编制了《嵊州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
附件:嵊州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承办时间 | 实施计划 | 决策主体 | 法律政策依据 |
1 | 关于“15分钟托育服务圈”建设的实施方案 | 人口家庭科 | 2025年 2月- 6月 |
2月底前起草文件,形成初稿; 3月底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6月底前正式公布。 |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 《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绍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绍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导则(2023—203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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