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55Q/2025-6621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5-03-05 16:37:39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社就发〔202〕24号)文件精神,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现对拟享受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3278083、83275285
序号 | 申请主体名称 | 申请主体证件号码 | 金额 |
1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嵊州市供电公司 | 91330683MA2JUM9W01 | 19500 |
2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91330600146342118G | 4500 |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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