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信息公开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6678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4-10 16:39:46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0 16:39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嵊州市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浦口分公司年产100万台直流电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嵊环建〔2025〕30号

2025.04.10

25-30嵊州市东方电机有限公司浦口分公司.pdf

2

关于浙江省嵊州市绿园塑料网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多功能塑料经编网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嵊环建〔2025〕31号

2025.04.10

25-31浙江省嵊州市绿园塑料网业有限公司.pdf

公告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

爱嵊州app 嵊州发布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