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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6694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4-17 16:57:32

各排污登记单位请注意!谨防以办理排污登记为名的电信诈骗(内附官方登记渠道)

发布日期:2025-04-17 16:57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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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接到多家企业反映,有不法分子假借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以帮助企业办理环保排污登记手续为名,诱导企业转账,实施诈骗。

【郑重声明】

1、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排污许可证申领及排污登记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2、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未开通或设立任何办理排污登记的二维码或相关小程序等,排污单位只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3、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个人、组织以办理排污登记为名收取费用或开展有偿服务。


一、有哪几类常见的骗局类型?

以办理排污登记为名常见的骗局类型包括假冒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假冒中介公司行骗、假冒环保登记中心行骗等。常见的诈骗手法包括:

①伪造链接套信息:发送含恶意链接的短信/微信,仿冒官网诱导填写企业证照、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

②冒充身份施压:谎称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以“排污登记到期、未登记或未缴纳排污费”为由,威胁企业将会面临“高额罚款”“停产整顿”,利用精准企业信息骗取信任。

③诱导转账骗钱财:要求向私人账户支付“代办服务费”“排污费”,甚至伪造官方文件,如处罚告知书、缴费通知等,让转账要求看起来更加“合理合法”。


真实案例

我省某市某经营户陈某接到自称是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企业未进行环保排污登记,需要在微信小程序上填写企业信息进行排污登记,否则将面临处罚。陈某因为担心影响生产,没有多想就按照对方指引在微信公众号“XX环保排污”上填报了企业信息,并缴纳了498元的“代办服务费”。转账后,陈某越想越不对劲,拨打了生态环境局的官方电话进行核实,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二、哪些工业企业需要将噪声纳入排污登记管理?

根据《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14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属于工业行业(行业门类为B、C、D),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第3至99类的登记管理单位,应当在排污登记表延续或变更时增加工业噪声管理相关内容。


三、如何进行排污登记?

1、排污登记步骤(官方渠道)

(1)浏览器输入https://permit.mee.gov.cn/,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点击“网上申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若遗忘账号密码,可通过点击页面下方“忘记账号了?忘记密码了?”,输入注册使用的手机号找回。如需要变更绑定手机号或忘记所绑定的手机号,请联系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2)进入界面后,点击“排污登记”。

(3)进入登记页面,排污单位根据需要办理的业务选择“排污登记”、“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注销”,操作时注意逐表填写或核实登记内容,涉及产生工业固废和工业噪声的单位注意填报相应模块信息,操作完成后,点击“生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最后点击“提交”。

(4)完成排污登记后,可刷新页面查看登记信息,点击“登记回执”,可下载登记回执,自行保存打印。

2、排污登记变更、延续、注销

1)变更: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2)延续:实行登记管理且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排污登记有效期满前20日内完成排污登记延续。

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我省有不少排污登记单位,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将于2025年届满,请各排污登记单位及时办理登记延续。

(3)注销:排污单位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的,应当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销排污登记表。因排污单位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依法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定及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注销排污登记表。


再次温馨提示!

1、排污登记不收费!各排污单位可自行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办理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他非官方入口,如微信小程序等均为虚假信息。

2、生态环境部门不会电话索要转账,也从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开展排污登记有偿代办服务,涉及相关业务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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