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196F/2025-6666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02 15:52:11 |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全国首批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名单及第五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放单位名单,光大环保能源(嵊州)有限公司成功入选第五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放单位名单。
光大环保能源(嵊州)有限公司位于嵊州市剡湖街道罗南村静脉产业园区,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嵊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总投资5.7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41.48亩,实现年处理垃圾约30万吨,年绿色上网电量1.1亿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开放以来未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或受到相关处罚的情形等。
光大环保能源(嵊州)有限公司始终坚持高标准运营,持续打造花园式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先后获评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浙江省AAA级垃圾焚烧企业、绍兴市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重点单位、嵊州市中小学研学教育基地、嵊州市五星级美丽企业等,为大众提供了生动直观的环保宣传教育场所,累计接待社会各界人士近5000人次,为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环保事业做出了积极、有效的努力,成为嵊州市倡导和弘扬生态文明和科普教育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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