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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10368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4-24 15:45:09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4 15:45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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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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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图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机械零部件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嵊州市三界镇振兴北路 321 号

浙江图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投资47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实施浙江图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机械零部件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磷化、发黑和阳极氧化等生产线各三条,新建化学清洗线一条,采用新工艺和先进设备,从事上述表面处理加工业务。建成投产后,可实现 1000 万件轴承和其他机械产品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废气喷淋处理装置;含镍废水经现有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前处理废水、喷淋废水经现有前处理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纳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有机废水经现有有机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纳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上述废水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嵊州市三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发黑线产生的氯化氢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氨经两级稀硫酸喷淋处理后通过28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60~DA062);化学清洗线产生的氯化氢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8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63);阳极氧化线产生的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8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64~DA066);酸洗磷化线产生的硫酸雾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8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67~DA069);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污水站污水处理池及污泥浓缩池均设盖密闭,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不合格品、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收集后委托综合利用;废槽渣、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物、废槽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107961、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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