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全国医保购药将进入“追溯码”时代。近日,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届时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方能进行医保结算。
这个由20位数字组成的药品追溯码,自药品生产环节便烙印在外包装上,作为国家统一管理的药品“数字档案”,也被称为药品“电子身份证”,它精准记录了每盒药品的生产批次、流通路径等关键信息。目前我省2.7万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完成扫码系统全覆盖。
今后购药时,参保人应认准包装完整的追溯码药品,建议医保购药者不买没有追溯码的药,不买追溯码被撕掉或者损毁的药,购药后索要销售凭证,扫码核验信息,发现回流药要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