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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33XU/2025-10393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长乐镇 公开日期: 2025-05-12 09:34:02

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5- 12 09: 34
信息来源: 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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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对嵊州市越江电器有限公司新建1#厂房、2#厂房、门卫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嵊州市越江电器有限公司新建1#厂房、2#厂房、门卫项目

2.项目地址:嵊州市长乐镇M2024-41号出让地块

3.项目单位:嵊州市越江电器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新增项目用地20亩,新建1#厂房、2#厂房、门卫,总建筑面积13962.83平方米。项目购置高冲、自动浸漆设备、自动铸压机、自动崁线机等先进设备,配套空压机、变压器等公用工程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万台新型洗衣机电机及制冷暖通设备电机的生产能力。达产年可实现年销售12500万元,年创税收约678.32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2)实施该项目对当地经济、环境、交通及社会安全的影响;

(3)实施该项目对当地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出行等方面的影响;

(4)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关注哪些问题;

(5)其他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七个自然日。

三、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2.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嵊州大诚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5-83117869  

联系邮箱:1007431117@qq.com

联 系 人:于女士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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