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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55Q/2025-10416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5-05-22 15:31:48

仲裁公告 浙嵊州劳人仲案(2025)210号

发布日期:2025-05-22 15:31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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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剡秀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董丹丽与你单位工资、经济补偿、社保争议一案,本委已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浙嵊州劳人仲案(2025)210号仲裁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浙嵊州劳人仲案(2025)210号仲裁决定书决定如下:

“仲裁调解书”更正为“仲裁裁决书”

特此公告



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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