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196F/2025-10435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30 16:16:30 |
一、活动主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
三、参加对象
社会公众(含在校学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学爱好者、民间组织等)均可参加,年龄不限。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单位:浙江华汇美好生活基金会
五、征稿主题
参赛人员可根据主题自拟题目。围绕两山转化,见证生态蝶变、聚焦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生态共富、产业转型升级等实践篇章;赓续生态文脉,刻画古运河、湿地公园、千年古树等古城绍兴生态符号,以诗情对话自然与人文共生之美;保护生态环境,挖掘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无废城市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成效;共建共享生态家园,倡导低碳生活、呼吁全民行动守护绿水青山、讲好美丽中国建设的鲜活故事、动员全社会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六、稿件要求
1.体裁:现代诗,单首不超过50行,组诗不超过3首。
2.内容: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生态文明理念,传播正能量。紧扣主题,兼具思想性与艺术性,谢绝空泛口号,提倡以小见大(如通过一景、一事、一人折射生态理念)。
3.原创性:投稿者应保证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未公开发表或获奖,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4.电子投稿:邮件标题“生态诗歌+作者+作品名”,正文粘贴文字,附件上传Word文档(标题黑体三号,正文宋体小四,1.5倍行距)。
5.纸质投稿:正楷书写或用A4纸打印,邮寄至指定地址(仅限不便线上投稿者)。
6.请参赛者自行保留作品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主办方享有使用权。
七、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595420445@qq.com
线下投稿指定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8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信封注明“诗歌投稿”)
八、活动流程
1.征集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面向全市市民广泛征集诗歌作品。
2.评审阶段:2025年7月中旬。结果在“绍兴生态环境”公众号发布。
3.汇演颁奖阶段: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作品将汇编成册并确定朗诵者排练。邀请朗诵者和诗歌创作者一同到现场参加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进行集中展示并颁奖。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
十、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作品拥有非商业性的出版、印刷、展览、公益宣传等同作者共享的使用权,且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2.参赛即视为同意活动规则,主办单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3.联系人:魏荧 1776810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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