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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10383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05-06 16:01:05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6 16:01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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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嵊州市越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台塑封电机搬迁项目

嵊州市三江街道阮彭路888号

嵊州市越风电器有限公司

拟投资700万元,通过塑封定子绕线机、焊锡炉、液压塑封成型机、铆轴机、车床等设备,采用绕线、接线焊接、压塑封、压轴、精车等工艺,实施塑封电机的生产。项目搬迁后,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年产 100 万台塑封电机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经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焊接废气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

织排放;塑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在室内一般固废堆场分类堆放暂存,并定期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BMC废包装材料、助焊剂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嵊州市越拌碗速冻食品厂年产5000万只小笼包建设项目

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555号

嵊州市越拌碗速冻食品厂

拟投资600万元,租用位于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555号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主要采用和面、老面醒发、面皮压制、肉类处理、肉馅加工、馅料制作、成型、醒发、蒸制、速冻等技术及工艺,购置绞肉机、和面机、压面机、速冻冷库、低温冷库、封口机、蒸煮炉等设备,实施小笼包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万只小笼包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经格栅+气浮+A2/O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投料、和面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次品、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浮渣和污泥收集后交由专业的回收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料残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

绍兴羽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富锂材料项目

嵊州市浦三路2988号(慧久3#厂房)

绍兴羽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主要采用混合、干燥、高温烧结、粉碎、过筛、包装等工艺,购置混合机、干燥机、烧结炉、粉碎机等设备,实施绍兴羽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富锂材料项目。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干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烧结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粉碎、过筛、包装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检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粉尘、除铁杂质、废分子筛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检验室废试剂瓶、检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107961、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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