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06/2025-10386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各地农业 | 公开日期: | 2025-05-07 16:51:05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 号)和《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嵊农〔2023〕137 号)文件精神,我市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规模养殖场户疫苗使用量为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2000(ml/头份),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34100(ml/头份),猪瘟疫苗47310(ml/头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1150000(ml/头份),出栏生猪数16046头,出栏家禽数2275870羽。根据各规模养殖场疫苗免疫和出栏数据核算,我市2025年1月至3月“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共计383318.96元,现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给各规模养殖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天,即从2025年5月8日至5月16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反映有关情况,联系电话:81387699。
《嵊州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清单》.docx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