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商业板块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嵊州唐诗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商业板块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A3306830770000455002),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投资估算 82200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50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 3000 万元。本次设计招标服务费用 :607.1939 万元。”更正为“本项目投资估算 82200 万元,工程概算 79966.4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47889.17 万元,设备购置费 4542.84 万元。本次设计招标服务费用 :587.8003 万元。”
2、原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控制价 53558.618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50000 万元,设备购置招标控制价 3000 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558.6183 万元(房建工程标准设计费下浮8%)。”更正为“本次招标控制价 52972.78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47889.17 万元,设备购置招标控制价 4542.84 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540.7762 万元(房建工程标准设计费下浮8%)。”
3、原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53558.6183 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558.6183 万元(房建工程标准设计费下浮8%),建安工程费限价 50000 万元,设备购置费限价 3000 万元,”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52972.7862 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540.7762 万元(房建工程标准设计费下浮8%),建安工程费限价 47889.17 万元,设备购置费限价 4542.84 万元,”
4、原招标文件中“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作为风险控制价(45524.8256 万元)。”更正为“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作为风险控制价(45026.8683 万元)。”
5、原招标文件附件中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书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详见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
6、原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组成设置按最新投标文件组成设置调整,增加扩展项。
7、如原招标文件与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有不同的,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详见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其他内容不变。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所修改的 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嵊州市嵊甬唐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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