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经济开发区长三角协同发展产业园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2 17:28
信息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浙江省地方支付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浙财债[2022 ]2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债〔2025〕4号)文件要求,对嵊州经济开发区长三角协同发展产业园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公示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嵊州市东开光电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