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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10525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7-16 17:00:42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6 17:00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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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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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弗迪年产15GWh锂电池及配套项目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浦东大道666号

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00000万元在一期项目东侧二期用地范围内新建“绍兴弗迪年产15GWh锂电池及配套项目”,购置配料、涂布、辊压、装配等生产设备,建设动力电池生产线及配套铝壳线、电解液线、NMP精馏系统等,主要生产工艺涉及混料、涂布、焊接、烘烤、注液、化成、组装、NMP精馏回收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GWh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1)电解液生产车间废水单独收集,经pH调整池+芬顿氧化池+pH调节、除磷池+混凝絮凝池+沉淀池预处理;NMP冷凝废水单独收集,经pH调整池+除磷除氟反应池+混凝絮凝池+沉淀池预处理,再与其他废水混合,经pH调整池+除磷除氟反应池+混凝絮凝池+沉淀池+ pH反调池+ABR厌氧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混凝絮凝池+二沉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依托一期生产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及标排口(DW001);

(2)电池单体生产线负极石墨清洗废水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单独收集,经石墨废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再排放至厂区污水站,处理工艺采用“调节池+pH调整池+混凝絮凝池+沉淀池+低温真空蒸发器+冷凝器”,预处理后废水送二期污水站处理;

(3)铝壳生产线槽液高浓度废水单独收集,经组合气浮池预处理;再与石墨废水预处理装置出水、废气喷淋废水、铝壳生产线低浓度清洗废水、锅炉废水、质检废水、初期雨水混合后经“pH调整池+除磷除氟反应池+混凝絮凝池+沉淀池”系统处理;然后与生产区生活污水混合均匀,再经“综合调节池+ABR池1+ABR池2+缺氧池+好氧池1+好氧池2+混凝池+絮凝池+二沉池”系统处理;出水再与经砂碳过滤池过滤预处理后的软水系统废水、循环冷却水、纯水系统废水混合;企业二期生产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及标排口(DW002);

(4)项目生产区和生活区完全隔绝,并采取了有效防止二者混合排放等风险;生活区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企业二期生活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及标排口(DW003)。

废气:(1)电池单体正负极原料配料投料过程设置密闭投料间,车间整体密闭负压引风,粉尘收集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少量未除尽粉尘最终通过无尘车间新风过滤系统和除湿系统排放外环境;

(2)项目设5套正极涂布生产线,全部位于11号厂房,正极原料混料和涂布生产过程设备密闭,每套设备各单独配套一套废气处理设施;涂布废气收集后经NMP回收(冷冻水冷凝+三层喷淋)装置处理,废气经各自单独处理设施处理后,其中每2条线合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24~DA025),剩余1条线单独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26);

(3)项目各类焊接设备均配备吸尘器,将焊接烟尘集中收集过滤后车间内排放;项目生产均在无尘车间内进行,微量未除尽粉尘经车间新风过滤系统和除湿系统处理后排放至环境空气;

(4)项目设1个烤箱车间,1个一次注液、化成车间;烤箱真空泵废气、一次注液、化成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沸石分子筛吸附/脱附浓缩系统+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27);

(5)项目设1个二次注液、化成车间,二次注液、化成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沸石分子筛吸附/脱附浓缩系统+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28);

(6)项目设1个三次注液、化成车间,三次注液、化成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沸石分子筛吸附/脱附浓缩系统+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DA029;)

(7)2号能源中心导热油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DA030);

(8)2号能源中心蒸汽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DA031);

(9)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池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构筑物均加盖密闭,并在人孔盖板处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32);

(10)项目设1个针刺实验室,针刺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33);

(11)项目设1个IQC实验室,IQC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34);

(12)危废间设密闭独立间并整体引风,维持整个危废间保持微负压,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35);

(13)项目设2个食堂,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净化后通过屋顶烟囱排放(DA036、DA037)。

各废气产生车间配套依托一期项目废气治理设施:

(1)NMP精馏装置区导热油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DA014);

(2)电解液车间蒸汽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DA015);

(3)NMP精馏过程为减压精馏,精馏装置密闭,精馏废气与NMP储罐废气合并收集后经1套三级喷淋+除雾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DA019);

(4)电解液生产线密闭生产,电解液生产线废气与电解液、电解液原料储罐废气一并收集后经1套一级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预处理,脱附废气经缓冲罐+防爆低温冷凝器冷凝后与未吸附的废气合并再进一步处理;周转桶清洗设密闭独立间,车间整体密闭负压引风,废气收集后与预处理后的电解液生产废气合并再经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1)。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嵊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90973、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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