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882R/2025-10525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17 14:37:54 |
绍兴嵊州啊呦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256家企业(具体名单附后):
你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经向有关部门了解,你单位均不存在欠缴税费和发票领用信息等不符合强制注销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四)项的规定,本局拟决定强制注销上述企业。
对拟强制注销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取得联系,依据《浙江省吊销未注销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
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要求举行听证的,相关单位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尹欢欢、严锦慧 联系电话:83336695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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